(上接A06版)
  【對話】逃逸途中,肇事司機接到好友電話勸他自首
  昨日上午11時許,交通肇事逃逸的肇事司機李某被交巡警五大隊移交給交巡警三大隊事故中隊。面對媒體,李某用外套捂臉,羞愧得一直低著頭。
  據民警介紹,肇事駕駛員李某,許昌人,初中畢業,28歲,在許昌一家企業給老闆開車。寶馬車是老闆三個月前購買的,有臨時號牌,但未粘貼懸掛,車輛購買的還有保險。
  記者:你當天駕車要去哪裡,車上還有誰?
  肇事司機:車上就我一個人,寶馬車是老闆的,剛開了一個多月,當時就是趕著去接人。
  記者:駕車時是否喝酒?肇事司機:沒有喝酒。
  記者:你有幾年駕齡?
  肇事司機:拿到駕駛證已經6年了,但開車頂多兩年時間,其間也是斷斷續續的。
  記者:事故發生前你是否看到車前有人?是在哪個路口出的事故?
  肇事司機:我看見她時已經來不及踩剎車了,當時那個環衛工正在快速道中間站著,具體哪
  個路口我記不清了。
  記者:發生事故後這名環衛工人就倒在地上,為什麼不立即停車撥打120、110對她進行救助?
  肇事司機:撞人後我下車看了一眼,看見她在地上躺著,我心裡很害怕,就直接開車走了。
  記者:事故發生時你的車速有多少?
  肇事司機:當時前方有一輛車擋在我的車前,在超車之前,我還看了一眼,車速在(時速)40至50。
  記者:事發後你開車想往哪個方向跑?
  肇事司機:沿著京廣快速路由南向北走,後來走的哪條路我都不知道了,我在鄭州不太熟悉。
  記者:你駕車跑到黃河橋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為何又突然掉頭回來?
  肇事司機:我剛上黃河橋,俺朋友打電話讓我打開廣播說警察在找我,我這才調頭拐回來。在電話中,朋友還勸我自首。當我調頭拐回來時,也想過自首。後來看到很多警察在路口,就知道這是在等我。就算警察不設點抓我,我也會回來自首。
  【說法】肇事司機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19時,鄭州交巡警三大隊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目前這起事故已基本明瞭。
  警方查明:11月5日早7點15分,肇事司機李某在鄭堯高速侯寨收費站下站,7點30分在京廣路政通路發生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說,李某用了15分鐘就跑了將近20公里,可見當時的時速非常快”。
  對於肇事逃逸,警方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原標題:“朋友勸我自首,我才調頭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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